長沙市砂石產業發展和安全監管實施意見
長沙市砂石產業發展和安全監管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2019年11月14日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保護優先、保障有力、科學規劃、合理利用、強化創新,確保建設用砂供應和工程質量,做到經濟建設、民生保障、生態保護、安全生產協調發展。根據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門《關于推進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礦專項整治行動方案(2019—2021年)》的規定,結合我市長政辦函【2018】93號文件,制定我市砂石產業發展和安全監管實施意見。
一、迅速普查,摸清底數
1、摸清砂石需求底數。由市住建局牽頭,開展市場需求調查分析預測,查清我市2019—2025年砂石需求總量、年度需求量、各縣(市)區需求量。
2、摸清機制砂資源底數。①現有產能底數。由市應急局負責,摸清現有機制砂礦山生產能力,提出在現有規模上擴大產能的建議。②砂石礦資源底數。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省廳,組織長沙、望城、瀏陽、寧鄉等市縣,全面開展全市砂石土礦地質調查評價,查清現有礦山及周邊及可新設大中型礦山的礦產地,提出50個左右、具備規模開采條件的砂石礦選址建議。③擬新設和擴界礦山底數。由各區縣結合生態保護紅線、礦產資源規劃禁采區和各類保護地,避讓相關環境敏感區域的要求,按照“就地平衡,合理布局,主城區周邊東、西、南、北四個方向協同聯供”的原則,抓緊確定大中型砂石礦選扯建議。
3、摸清河砂資源底數。由市水利局對我市河道砂石儲量進行再次勘探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
4、摸清項目工程可采河砂資源底數。由市發改委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配合,組織各區縣對全市各項目工程建設所涉出讓地塊埋藏的砂石資源、市域河道管理范圍內實施的綜合整治、河道疏浚、灘涂地改造和地質處險等工程產生的砂石資源進行調查,并研究制定《有效保護、利用、處置項目工程建設所產生砂石資源實施辦法》。
5、摸清外來砂石資源購貨渠道。由市發改委牽頭,組織對我市周邊可供應的有關河砂、機制砂購貨渠道進行調研,提出加大優質砂源外購,補充建設需求不足的建議。
(責任單位:長沙縣、望城縣、瀏陽市、寧鄉市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市發改委。完成時間:2019年12月31日)
二、推進機制砂產業發展
1、明確目標,分步實施。2020年初,各區縣完成資源摸底后,迅速推動規模化機制砂項目落地。確保到2020底,全市新增機制砂年產能1500萬立方米;2021年,實現全市砂石礦山擴界、新建項目有序投產,累計新增機制砂年產能2000萬立方米;2022年,累計新增機制砂年產能3000萬立方米,實現全市建設用砂供需基本平衡,形成規范有序的砂石市場體系。
(責任單位: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市林業局)
2、政策支持,優質服務。①政策鼓勵,國資進入。依托大中型礦山,建立一批大型砂石生產基地,解決砂石供應問題。由市發改委負責,制定鼓勵、引導、支持市、區縣(市)國有投資公司、大型建材企業、礦山集團或上市資金進入機制砂項目的相關辦法,逐步形成砂石產業規模化投資、集約化經營格局。通過礦山的整合、兼并、控股等市場化手段,將我市砂石土礦控制在50座以內,將大中型礦山比例提高到80%。②小礦提質,規摸提升。由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屬地區縣(市)政府負責,按照“一礦一檔”的要求,建立開發利用情況檔案,形成提質、擴產建議方案,著力加強全市既有小規模機制砂生產企業提高產能、優化品質、強化安全管控,推動機制砂產業由粗放化向集約化、規模化轉變。③優質服務,加快出讓。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對各擬建設機制砂礦山在完成地質報告和“三合一”方案評審后,組織相關區縣(市)政府在30日內研究采礦權出讓方案等相關工作,加快礦權出讓手續辦理。
(責任單位: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市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
3、強化調度,加快落地。①由各屬地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建立工作專班,落實“一項目一協調”機制,有力推進機制砂項目建設。②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指導,做好可研、立項、環評、采礦許可、用林、用地、安全生產許可等審批服務。③由市發改委負責,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確定的擬新建、改建、擴建重點推進的機制砂項目,列入年度市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必要時提請市政府重大項目協調會調度。
(責任單位: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市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應急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
4、綠色礦山、標準生產。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對所有擬新建、改擴建砂石礦山,要按照綠色礦山標準進行建設;由市生態環境局指導礦山及時做好生態修復;在落實國家標準GB/T 14684《建設用砂》的前提下,市住建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砂石特別是機制砂石的地方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互為補充的標準體系建設。采用先進設備實行機械化開采和清潔生產工藝,嚴格按照機制砂產品標準組織生產,建立規范化的產品檢驗流程。加強機制砂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管理,嚴格產品溯源管理,產品質量經檢驗合格并具有合格證后方可銷售。推動創建若干年產500萬立方米以上的現代化機制砂綠色礦山示范基地;工信部門要積極指導砂石生產企業購買標準化、系列化的機械設備,打造一批裝備先進、生產控制智能化、環保效果好、管理水平高的精品砂料產業化示范工程。
(責任單位: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市人民政府,市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信局、應急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
5、規范機制砂生產企業管理。市工信局牽頭,負責落實國家機制砂產業政策,制定我市規范機制砂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優化。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加強對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的指導和管理。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礦山開采期間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非法違法勘查、開采行為。市場監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流通領域的無照經營違法行為。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對機制砂生產企業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住建、交通運輸、鐵路、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行業內工程項目的機制砂進場質量和機制砂預拌混凝土(砂漿)質量進行抽查抽測。
(責任單位: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市人民政府,市工信局、應急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發改委、市場監管局)
三、科學合理利用河砂
1、科學開采河砂,確保河道安全。由市水利局在“保護優先、有序開采、補充市場”的原則下,按照“采補相對平衡、年度總量控制”原則,根據全市各河道特性,結合河道、航道疏浚,科學制定相應的河砂開采規劃(2019—2025年)。嚴控采砂年度總量,嚴控河道采砂許可。河砂供應要優先滿足市內需求,保障地鐵等重點工程建設需要。
2、啟動洪家洲河砂開采,緩解市場急需。湘江洪家洲采區位于湘江下游蔡家洲至洪家洲之間右汊河道內,面積約0.66平方公里。根據2013年12月勘探結果,該地段砂卵石儲量1200萬噸,可采量980萬噸,年控制開采量320萬噸,可作為一個標段出讓砂石開采權。該采區原已納入2012年省水利廳河道采砂規劃,但后來望城區主動封停。若重啟該采區開采,既可為全市提供大量砂石貨源,有效平抑市場價格,更可以讓國有資源得到有效利用,解決市場急缺優質砂源的燃眉之急。建議由市水利局牽頭,積極完善相關開采規劃,并向省水利廳協調,爭取納入本輪河道采砂規劃。建議采用市屬國有企業或望城區國有企業實行統一開采、統一經營管理模式。
3、加強河砂開采作業監管。建議采取政府統一經營的辦法,鼓勵市、縣(區)國有企業,按照相關規劃,按照“限時、限點、限量”的原則,適度開展河砂開采。開采主體取得采礦權后,要依法編制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并通過技術評審,及時辦理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推進河砂項目建設。屬地政府要及時完成河砂開采區域的河道清理。市水利部門要加強對河砂開采總量、開采運輸過程的管控,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泥沙擴散污染和船舶施工帶來的水體污染,降低采砂施工和通航安全風險,建立完善河砂開采管理長效機制。
4、有效擴大外來優質砂源供應。由發改委負責,制定相關辦法,引導市屬國有企業或相關大型運輸企業,積極拓寬河砂來源,鼓勵支持用砂緊缺地區從市外砂源豐富地區合法合規采購合格河砂。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發改委、財政局、水利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水運事務中心)
5、嚴格砂源質量監管。由住建部門牽頭,交通運輸、鐵路、水利、水運中心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加大源頭管控力度,實行“黑名單”制,加強工程施工現場和商品混凝土生產用砂來源監管,發現違規使用海砂的要依法依規處理,杜絕各類潛在風險。嚴查各類水泥制品企業采用低質量砂源違規用于建設工程結構的不法行為。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區縣(市)人民政府,廣鐵公司、水運事務中心)
四、鼓勵砂料資源回收利用
1、國企歸集利用建設項目用地內部砂石料。由市發改委負責,借鑒寧鄉市成功做法,迅速制定《有效保護、利用、處置項目工程建設所產生砂石資源的實施辦法》,對全市各項目工程建設所涉出讓地塊埋藏的砂石資源、市域河道管理范圍內實施的綜合整治、河道疏浚、灘涂地改造和地質處險等工程產生的砂石資源,由市人民政府授權委托城發集團或其他國有企業,在綠色環保的總要求下,合理設置堆放場地,按照“統一管理、統一收儲、統一運輸、統一堆放、統一清洗、統一處置”的要求,負責具體因項目工程在其用地紅線范圍內,因工程需要進行開山、掘進和平整場地所形成的砂石料的保護、利用和處置。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發改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財政局、城發集團)
2、利用廢棄礦山生產機制砂。由各區縣(市)人民政府負責,積極研究廢棄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項目、復綠工程所產生的砂石料,可用于生產機制砂。砂石料、機制砂收益經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核定后沖抵復綠工程合同價款。
3、引導洞采優質礦改為明采礦。由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各區縣,對儲量豐富、材質優良的洞采礦山,制定相應支持、鼓勵辦法,變洞采為明采,提高資源利用率。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縣(市)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信局、林業局、生態環境局、應急局)
4、鼓勵一般固體垃圾資源化利用。由市住建局負責,制定相關鼓勵、引導政策,積極推動建筑垃圾和一般固體廢物資源化再生利用,鼓勵從建筑垃圾和一般固體廢物中分離、回收砂石料,依法依規使用,確保工程質量。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縣(市)人民政府,市住建局、發改委、工信局)
五、堅決打擊非法違法采砂
1、嚴厲打擊機制砂礦山非法違法開采。由市自然資源局和規劃局牽頭,聯合生態環境、公安、應急、林業等部門依法查處無證開采、越界開采、環評手續不全、破壞生態環境、違法占林毀林等行為,依法及時取締關閉非法礦山,責令限期修復生態環境。涉嫌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非法毀林、非法排放污染物等刑事犯罪的,公安部門要加快偵辦,形成震懾。加強民用爆炸物品監管,嚴防用于非法采礦。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遏制機制砂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依法查處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組織生產的行為,對經停產停業整頓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依法關閉。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公安局、林業局、應急局,各有關區縣(市)人民政府)
2、加大河道非法違法采砂整治力度。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采砂專項行動,水利、公安、交通運輸、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等部門,采取“盯采砂、查運砂、清砂場、核用砂”方式,聯動快速查堵利益鏈條,依法精準打擊。運用河湖長制平臺,發揮各級河湖長和河道專管員作用,落實水政執法和河道專管員巡河聯動機制,提高我市河道采砂監管水平。
3、加大非法采(洗)砂整治力度。由水務、自然資源、林業、公安等相關部門,按照“屬地嚴管、源頭嚴控、運輸嚴查、后果嚴懲”和“屬地管理、部門合力、嚴厲執法、復綠還原”的具體要求,全面加強河道、農田、山地監管,持續保持對非法采砂、洗砂高壓打擊態勢,堅決禁絕非法采砂、洗砂行為。
(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公安局、交通局、自然資源局和規劃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林業局,各有關區縣(市)人民政府)
六、加強組織保障
1、強化組織領導。根據湘政辦發【2019】54號文件要求,結合長政辦函【2018】93號文件,將長沙市非煤礦山整頓辦公室調整為長沙市砂石礦山整治辦公室(以下簡稱砂石礦山整治辦)。明確一名副秘書長為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處理砂石供應和礦山整治工作。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交通運輸局、應急局、生態環境局、林業局、水利局、國資委、發改委等部門為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協調會,通報工作進展,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每個月將全市建設用砂生產使用管理、項目建設和監管情況匯總上報市政府。各市、縣、區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建立相應機制,保障建設用砂規范發展。
2、落實要素保障。機制砂項目所需工業用地,可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出讓等多種方式供地,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加強項目用地保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各級政府要合理保障礦產資源勘查等工作所需資金,對機制砂、河砂項目的前期調查和勘查工作以及各專項整治行動提供保障。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對機制砂生產企業予以政策扶持。
3、鼓勵均衡布局。市發改委負責,積極研究在我市東南西北建立大型砂石建材產業園,在園區內鼓勵發展砂石、水泥、混凝土、裝配式建筑等砂石產業一體化項目,發揮集聚效應,減少全產業鏈二次物流量,實現點對點運輸,降低長途運輸成本。各區縣政府要積極研究,盤活原有的六大砂石基地資源,發展各類水泥制品,通過延長產業鏈,提高砂石資源附加值。
4、規范流通秩序。由市交通局,積極研究對各類砂石生產礦山、基地、砂石建材產業園、砂石建材運輸車輛管理辦法,引導企業規范運輸車輛,完善配送機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對砂石運輸實現全程監管,加強運輸車輛檢測,防止超限超載車輛出基地、園區上路。
5、推動長效管理。由市住建局牽頭,加快制定出臺《長沙市建設用砂生產使用管理辦法》,建立全市建設用砂溯源信息管理平臺,完善規范砂石生產使用管理體系。各相關部門要建立跟蹤推進機制,進一步加強長效管理,共同營造規范有序的砂料市場體系。
文字編輯/童 丹
圖文校對/歐陽瓊
責任編輯/李欣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