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科技部等六部門印發《關于支持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與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 著力解決融資難題,加大對民營企業信貸支持力度
發布日期:2020-10-28 02:48:04 點擊量:1 標簽:政策法規

10月26日,國新辦舉行《關于支持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與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趙辰昕在會上介紹,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近期,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等六部門正式印發《關于支持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與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借此機會,向大家簡要介紹相關情況。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民營企業改革發展。近兩年,習近平總書記分別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和企業家座談會,強調要不斷為民營經濟營造更好發展環境,幫助民營經濟解決發展中的困難,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變壓力為動力,讓民營經濟創新源泉充分涌流,讓民營經濟創造活力充分迸發。李克強總理指出,要保障民營企業平等獲取生產要素和政策支持,清理廢除與企業性質掛鉤的不合理規定,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增強民營企業發展信心。去年12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實施《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對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做出了總體部署。今年以來,黨中央 國務院推出一系列紓困助企的政策,在減稅降費、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強化對企業金融支持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舉措,有針對性解決民營企業發展面臨的現實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把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作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重點,圍繞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以“1+N”形式,也就是一個主文件帶N個系列的文件這樣一種形式,實化、細化政策措施,在生鮮農產品流通、生豬生產、節能環保、廢舊家電回收、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出臺系列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此次發布的《關于支持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與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聚焦推動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和轉型升級,也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系列文件之一。此外,國家發展改革委還通過進一步放寬有關領域市場準入、開展招投標領域專項整治、全面完善信用制度、降低企業用能成本、加大企業創新和轉型升級支持等方面的工作,努力為民營企業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加快改革發展創造條件。在各有關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突出問題正在逐步得到解決或改善,民營經濟為今年我國經濟增速由負轉正做出了重要貢獻。當然,面對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新要求,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和轉型升級仍面臨著一些新問題和新挑戰,我們將堅持問題導向,深入調查研究,根據需要持續完善政策組合,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活力和創造力。這次出臺《關于支持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與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聚焦推動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和轉型升級,也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系列文件之一。《實施意見》在制定起草過程中有四方面考慮:第一,堅持問題導向。出臺文件重在解決問題,廣泛開展專題調研,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準確把握不同規模、不同行業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和轉型升級面臨的問題,在逐項梳理這些問題之后,形成了問題清單,對應提出政策清單。針對突出問題,分類提出有針對性的具體舉措。直面問題,想方設法幫助民營企業解決問題。第二,堅持長短結合。既考慮應對疫情帶來的短期沖擊,解決民營企業當前生產經營面臨的突出困難,更著眼在穩定制造業民營企業投資、鞏固提升產業鏈水平、挖掘拓展需求潛力等方面,提出一些提升民營企業發展信心、激發民營企業投資活力、鞏固提升產業鏈水平等長期性的政策。既要解決當前的困難和問題,同時要著眼長遠,不斷完善政策。第三,營造公平環境。在要素保障、技術創新、市場準入、投融資等方面,努力破除政策執行當中可能存在的隱性壁壘,補齊民營企業在政策待遇和政策執行當中存在的短板,著力營造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確保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有關指示精神和重要工作要求落到實處。第四,力求務實管用。《實施意見》力求提出直接可操作的具體政策舉措,盡可能不提原則性要求和一般性方向,力爭每一條政策措施都可落實、能落實、能見實效。國家這些年出臺了不少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相關意見,這次我們也確實要體現新形勢下新舉措來回應民營企業的需求。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和轉型升級,信心是關鍵,公平是基礎,創新是核心,因此這次我們聚焦了信心、公平、創新,提出了不少務實的新舉措。關于增強信心、穩定預期。我簡單介紹一下,一方面,我們繼續實施各項支持政策,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各項政策,鞏固今年前期的政策成效。比如在降成本方面,今年我們統計了一下,僅全國總工會對已經建立工會組織的小微企業返還的工會經費,今年全年預計會達到60億元左右。比如在市場準入方面,我們加快電網企業剝離裝備制造等競爭性業務,進一步放開設計施工市場。我們還大力推動油氣基礎設施公平開放,切實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好的發展環境和發展機遇。另一方面,我們也強化政策的落地見效,鼓勵各地建立統一的民營企業政策信息服務平臺,各個地方都要建立統一的政策信息服務平臺,建立民營企業轉型升級問題清單制度,每個地方對當地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當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心中有數,怎么樣有針對性的幫助解決。我們通過這種方式,暢通企業提出意見訴求的直接渠道,以此來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和問題。這是關于增強信心和穩定預期。關于公平競爭、要素保障。有一些相關的安排,在融資方面,我們提出要進一步加大對民營企業信貸支持力度,當然過去也一直在提,但這次有更明確的要求。引導商業銀行增加制造業民營企業信貸投放,要大幅增加制造業中長期貸款,而且提出要加大“信易貸”模式的推廣力度,依托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支持開展信用融資。希望信用融資的規模越來越大。在用地方面,文件提出要創新產業用地供給方式,允許中小民營企業聯合參與工業用地招拍掛,這是一個非常具體明確的要求。根據實際情況,還要放寬部分工業用地的容積率限制。在人才保障方面,我們提出要暢通民營企業技術人才的職稱評審通道,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增加民營企業中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比重。在資質方面,提出優化縮減資質類別,建筑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壓減三分之一以上,這個非常具體,針對性很強。對新能源汽車、商用車等行業新增的產能,要求在符合市場準入要求的條件下,公平給予資質、認證認可,不得額外設置前置條件。這都是非常實的一些舉措。在要素流動方面,我們明確提出,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以外,不得要求企業必須在某地登記注冊,不得為企業在不同區域間的自由遷移設置障礙。這也是非常明確的,也是針對性非常強的一些要求。關于支持創新、擴大投資。我們也有幾個方面,包括強化對民營企業科技創新支撐,這方面我們要求推動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進一步向民營企業開放,加快對民營企業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實施企業“上云用數賦智”行動和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培育一批民營企業產業技術創新示范聯盟。還要求引導擴大轉型升級投資,鼓勵產業引導基金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傳統產業改造升級,支持民營企業平等參與項目投資。在鞏固提升產業鏈水平方面,提出依托產業園區促進產業集群的發展,提高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協作水平。在深入挖掘市場需求潛力方面,也提出一些很具體的,包括適時修訂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優化首臺(套)保險覆蓋的范圍,加大對小型關鍵裝備和核心零部件支持力度,支持自主研發產品市場迭代應用,通過示范試驗工程,提升國家裝備應用水平。剛才我通過三個方面,信心、公平和創新,把相關的務實舉措做了更進一步的詳細介紹和說明,《實施意見》就是要通過實施這些務實的舉措,既為民營企業當前發展解決難題,更為民營企業長遠發展蓄積動力。我們要通過《實施意見》和相關的政策文件一起配合,充分激發民營企業的活力和創造力,促進民營企業實現更好地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下大力氣把落實工作抓緊抓實。真正要推動落實,有幾方面的工作要做好:第一,圍繞優化環境抓好落實。《實施意見》緊抓優化環境、保障公平競爭,我們通過改革完善市場準入、政府采購、支持市場應用,在資金、技術、土地、人才、要素、資質等方面為民營企業的發展提供充足要素支撐,破除所有制歧視和隱性壁壘,剛才我已經做了相關介紹。清理和廢除與企業性質掛鉤的不合理規定,切實保障民營企業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平等獲取生產要素、平等保護產權,通過這種環境來增強民營企業發展的信心。剛才工信部的同志、工商聯的同志也都講了相關觀點。第二,圍繞強化服務抓好落實。《實施意見》特別關注涉企政策服務機制的完善,針對涉企政策企業參與渠道不暢、政策缺乏統一的發布渠道、政策知曉運用不及時不全面等一些民營企業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我們將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的機制,引導地方建立統一的民營企業政策信息服務平臺。我在前面回答問題時已經強調了,通過統一的政策信息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順暢的意見訴求表達直通渠道,及時協調解決企業反映的問題,更好為民營企業做好服務。不管是大企業、中等企業、小企業,我們一視同仁,共同做好服務。第三,要圍繞凝聚合力抓好落實。《實施意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相關部門,一共是六個部門共同發布的。這么多部門聯合印發,目的就是匯聚各部門合力。下一步,我委將會同這些部門以及其他一些相關部門來共同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政策指導、工作協調和督促落實,及時梳理總結各地的經驗和成效,研究解決落實當中遇到的問題。第四,圍繞試點示范抓好落實。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和轉型升級,我們認為要體現分層次、分類別、差異化的特點,《實施意見》提出開展民營企業轉型升級綜合改革試點,大家可能已經注意到了,我們提到了綜合改革試點,我們會支持試點的地方探索解決民營企業轉型升級面臨突出問題的有效路徑和方式。通過試點,哪些地方探索出好的路徑和方式,我們會及時發現、總結和推廣,我們會抓住現場經驗交流、典型案例推廣、關鍵問題解決這樣一些有效的辦法來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見效。主要通過這四個方面來抓好落實,就是圍繞優化環境、強化服務、凝聚合力、試點示范。我們相信通過各地方和部門的協同努力,文件一定會更好、更扎實地落地見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有關部門,全國總工會,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有關要求,推動相關支持政策加快落地見效,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激發民營企業活力和創造力,進一步為民營企業發展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帶動擴大就業,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切實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
(一)繼續推進減稅降費。切實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各項政策,簡化優惠政策適用程序,深入開展有針對性的政策宣傳輔導,幫助企業準確掌握和及時享受各項優惠政策。貫徹實施好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和降低社保費率政策等。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企業,依法核準其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對小微企業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會經費,實行全額返還支持政策。
(二)進一步降低用能用網成本。落實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價格的支持政策,持續推進將除高耗能以外的大工業和一般工商業電價全年降低5%。切實加強轉供電價格監管,確保民營企業及時足額享受降價紅利。
(三)深入推進物流降成本。依法規范港口、班輪、鐵路、機場等經營服務性收費。建立物流基礎設施用地保障機制,引導各地合理設置投資強度、稅收貢獻等指標限制,鼓勵通過長期租賃等方式保障物流用地。規范城市配送車輛通行管理,根據地方實際優化通行管理措施,鼓勵發展夜間配送和共同配送、統一配送等集約化配送模式。
二、強化科技創新支撐
(四)支持參與國家重大科研攻關項目。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建設,加快推進對民營企業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支持民營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戰略任務。
(五)增加普惠型科技創新投入。各地要加大將科技創新資金用于普惠型科技創新的力度,通過銀企合作、政府引導基金、科技和知識產權保險補助、科技信貸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等方式,支持民營企業開展科技創新。
(六)暢通國家科研資源開放渠道。推動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進一步向民營企業開放。鼓勵民營企業和社會力量組建專業化的科學儀器設備服務機構,參與國家科研設施與儀器的管理與運營。
(七)完善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發展專業化技術交易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培育技術經理人。規范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推動知識產權融資產品創新。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創新提供知識產權一站式檢索、保護和咨詢等服務。
(八)促進民營企業數字化轉型。實施企業“上云用數賦智”行動和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布局一批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集聚一批面向中小企業數字化服務商,開發符合中小企業需求的數字化平臺、系統解決方案等,結合行業特點對企業建云、上云、用云提供相應融資支持。實施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工程,支持優勢企業提高工業互聯網應用水平,帶動發展網絡協同制造、大規模個性化定制等新業態新模式。
三、完善資源要素保障
(九)創新產業用地供給方式。優化土地市場營商環境,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取得政府供應或園區轉讓的工業用地權利,允許中小民營企業聯合參與工業用地招拍掛,可按規定進行宗地分割。鼓勵民營企業利用自有工業用地發展新產業新業態并進行研發創新,根據相關規劃及有關規定允許增加容積率的,不增收土地價款等費用。民營企業退出原使用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支持依法依約轉讓土地,并保障其合法土地權益;易地發展的,可以協議出讓方式重新安排工業用地。
(十)加大人才支持和培訓力度。暢通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通道,推動社會化評審。增加民營企業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比重。適時發布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導企業建立符合技能人才特點的工資分配制度。加快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面向包括民營企業職工在內的城鄉各類勞動者開展大規模職業技能培訓,并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
(十一)優化資質管理制度。對存量資質、認證認可實施動態調整,優化縮減資質類別,建筑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壓減三分之一以上。對新能源汽車、商用車等行業新增產能,在符合市場準入要求條件下,公平給予資質、認證認可,不得額外設置前置條件。深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除涉及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產品以外,不再實行許可證管理,對于保留許可證管理產品,審批權限下放至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探索引入“自我符合性聲明”方式,優化認證程序。
(十二)破除要素流動的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不得要求企業必須在某地登記注冊,不得為企業在不同區域間的自由遷移設置障礙。支持地方開展“一照多址”改革,探索簡化平臺企業分支機構設立手續。逐步統一全國市場主體登記業務規范、數據標準和統一平臺服務接口,減少區域間登記注冊業務的差異性。完善企業注銷網上服務平臺,進一步便利納稅人注銷程序。對設立后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無債權債務的市場主體,可以按照簡易程序辦理注銷。
四、著力解決融資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