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超限、超量開采如何管理?自然資源部出臺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2021-01-04 05:44:03 點擊量:1 標簽:政策法規
礦產資源儲量分類標準是礦產資源管理的基礎,是指導礦產資源勘查開采、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重要依據。近年來,隨著砂石行情火爆,價格一路上漲并在高位震蕩,部分砂石企業違規超限、超量開采的情況時有發生,如何規范砂石開采管理?特別是砂石礦山如何嚴格按照規劃合理開采的問題日益突出!當前,在工信部等十部門《關于推進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和國家發改委等十五部門《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文件指導精神的指引下,我國砂石礦管理工作越來越受到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近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關于規范礦山儲量年度報告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砂石等礦山每年應填寫《非金屬露天礦山和小型及以下的礦山資源儲量年度變化表》并予以公示。毫無疑問,通過儲量變化,至少能看出砂石企業是否超量開采,這對砂石礦企業未來合規開采、依法運營具有深遠影響!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部信息中心: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完善礦產資源儲量動態更新機制,進一步加強礦山儲量管理,及時掌握年度變化情況,促進礦產資源合理利用,現就規范礦山儲量年度報告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礦產資源儲量分類標準是礦產資源管理的基礎,是指導礦產資源勘查開采、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重要依據。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指導礦山企業做好礦產資源儲量數據新老分類轉換工作,將其生產勘探、采礦設計、生產運行、資源儲量管理等工作中使用新分類標準的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礦山企業在礦山建設和生產過程中應按照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要求,開展生產勘探和各種工程地質調查,及時完成工程驗收、取樣及原始地質編錄,定期進行綜合地質編錄;及時更新查明資源儲量臺帳和資源儲量變動臺帳,繪制采掘(剝)平面圖、井下井上工程對照圖、資源儲量估算圖,全面準確地反映礦山資源儲量情況。礦山企業應根據生產進程及時升級資源儲量類型。應結合礦床地質條件、礦石質量、技術經濟條件等變化,按規定調整工業指標,修訂資源儲量估算參數,估算資源儲量的新增及動用情況,分析變動原因,落實具體變動地段和部位,編制年度礦山動用資源儲量估算表和資源儲量平衡表,確保動用的資源儲量均已估算了證實或可信儲量類型。鼓勵礦山企業通過三維礦山地質建模等方式,結合礦山日常生產管理,實現礦產資源儲量三維可視化、數字化和智能化管理,做到礦山資源儲量的保有量、增減量、開采量、損失量等自動統計和及時更新。礦山企業應嚴格按照有關技術規范編制礦山儲量年度報告,報告中相關數據信息應與礦山資源儲量臺帳、地質測量及取樣化驗、生產設計圖件等邏輯自洽。礦山企業是礦產資源儲量年度報告的責任主體,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礦山企業應根據礦產資源開采情況、資源消耗保有情況,于每年1月底前編制完成礦山儲量年度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礦山生產基本情況、礦山地質測量、探采對比、資源儲量估算及增減結果、資源儲量平衡表及有關附圖等。當年未動用礦產資源儲量的,礦山企業提供承諾書后不需編制礦山儲量年度報告。非金屬露天礦山和生產規模為小型及以下的礦山,不需編制礦山儲量年度報告,但應填寫《非金屬露天礦山和小型及以下的礦山資源儲量年度變化表》,編制采掘(剝)平面圖、井下井上工程對照圖和資源儲量估算圖。將礦山儲量年度報告管理納入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制度。礦業權人按規定在公示系統中填報《本年度礦山動用資源儲量估算表》或《非金屬露天礦山和小型及以下的礦山資源儲量年度變化表》并進行公示。同時,礦業權人應在信息公示系統中提交礦山儲量年度報告,可自主選擇是否予以公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礦山儲量管理中不再要求礦業權人提交紙質礦山儲量年度報告,其他工作另有規定的除外。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抽查檢查、實地核查工作中加強檢查,發現礦業權人在公示的信息表中弄虛作假、數據不自洽的,或未按規定提交礦山儲量年度報告的,列入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