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全票表決通過《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條例將于3月1日起實施
發布日期:2021-01-25 03:20:13 點擊量:1 標簽:行業新聞
1月19日下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了《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河道采砂事關河勢穩定,防洪、供水和通航安全,事關生態環境保護和社會穩定。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歷來高度重視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鑒于現行《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為行政規范性文件,在法律效力、條款內容上難以解決目前采砂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亟需解決的困難和問題,2020年省人大常委會將《條例》列入立法計劃。《條例》多次進行調研、修改、完善,先后歷經省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最終表決通過。《條例》包括總則、河道采砂規劃、河道采砂許可、河道采砂監督與管理、法律責任、附則6章,共46條,重點圍繞厘清職責、規范采砂、從嚴治砂,突出以下四項內容:一是進一步明確了河道采砂規劃制度。為確保全省河道采砂科學規劃、有序可控,《條例》對采砂規劃的編制和審批事宜進行了規定,明確省市縣三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河道管理權限會同同級相關部門編制采砂規劃,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同時明確河道采砂規劃是實施河道采砂許可、管理和監督檢查的依據,確保采砂規劃有效落實。二是進一步完善了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條例》明確縣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招標、拍賣、掛牌等公開出讓方式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方式出讓河道砂石開采權。同時,允許縣級人民政府根據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河道砂石資源依法實行統一開采管理。三是進一步強化了河道采砂管理措施。針對河道采砂執法難、監管難等問題,《條例》加強了聯合執法和信息化手段的運用,對采砂現場作業、采運管理單及簽單發航、集中停靠制度等事項進行了更明確有力的規定。四是進一步加大了對非法采砂等行為的懲處力度。為嚴厲打擊河道采砂違法行為,《條例》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履行職責、無證采砂、在禁采區(期)采砂、未按規定作業等相關行為設定了責任條款,尤其是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對無證采砂或者在禁采區、禁采期采砂的行為,規定處以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下一步,省廳將認真開展《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指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嚴格執行《條例》,依法加強河道采砂管理,不斷規范河道采砂秩序,助力全省水安全戰略實施、水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健康有序發展。聲明:對轉載、觀點、圖頻保持中立,目的僅在于傳遞信息,版權歸原作者,如遇侵權,我們將及時刪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