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億起拍的儲量5000萬方砂石礦,生產機制砂比例不低于20%!
發布日期:2021-11-01 01:21:52 點擊量:1 標簽:行業新聞
近日,海南省屯昌縣出讓儲量5281.23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采礦權,起始價12億。該礦區儲量規模為大型,設計年產量為225萬立方米,生產機制砂比例不低于開采資源總量的20%,將向周邊市縣供應石料機制砂。該采礦權出讓探索“凈礦”模式出讓。
近來,我國各地砂石礦出讓陸續出現新的特別要求,需要相關投標企業高度重視。屯昌縣中建農場大月嶺礦區東礦段建筑用花崗巖礦掛牌出讓公告經屯昌縣人民政府批準,屯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屯昌縣中建農場大月嶺礦區東礦段建筑用花崗巖礦。本次掛牌出讓由屯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海南省土地儲備整理交易中心(海南省礦業權交易中心)具體承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項目名稱:屯昌縣中建農場大月嶺礦區東礦段建筑用花崗巖礦面積:0.8163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資源儲量:探明資源儲量5281.23萬立方米,可用資源儲量4515.45萬立方米。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競得人實施開采前必須設定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方案》,首采地段必須選定從老礦口開始推進,科學合理安排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同時須采取全封閉式生產,有效保護生態環境。采礦權競得人在實施開采前必須按照國家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制定《綠色礦山建設方案》,并在開采過程中嚴格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方案》實施,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競得人應將礦區覆蓋層剝離物設計用于礦區復墾,不得擅自銷售。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根據“誰開采,誰治理”的原則,結合屯昌縣的實際情況,競得人應按制定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方案》進行具體實施。與出讓人簽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協議書》,按約定在銀行設立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賬戶,并足額預存治理恢復基金。競得人必須邊開采邊恢復,負責采礦區、生產生活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并按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方案》設計的時間節點完成土地復墾及礦山恢復治理工作。(一)競買申請人須為屯昌縣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屯昌縣以外的企業如需參與競買,需先行在屯昌縣內注冊成立相關企業,只能單獨申請參加競買,不接受聯合競買申請。(二)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名單(在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三)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四)須按要求提交《掛牌出讓競買申請書》(樣本見本《掛牌出讓手冊》第二章“競買申請文件格式”)。掛牌時間: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09日(一)本次交易活動掛牌報價競價環節采取線下方式進行,獲得競買資格的競買人應持在線下載打印的《競買資格確認書》到指定地點參與報價競價活動。掛牌報價階段僅接受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電子、口頭等其他方式報價。掛牌截止由掛牌主持人主持確定。(二)掛牌報價時間:2021年11月25日08時30分至2021年12月09日10時00分,受理報價時間為北京時間工作日08:30至11:30及14:30至17:00。(三)掛牌報價地點: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三樓307室。(四)掛牌現場會地點: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二樓土地礦產資源交易廳(203室)。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有意競買者可從海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查看和打印掛牌出讓手冊及其他相關文件,了解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信息和具體要求。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1月22日(一)競買申請方式。本次交易活動競買申請環節采取線上方式進行,有意向的競買人可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提交競買申請,并按要求上傳競買申請文件。本次出讓不接受電話、郵寄、書面、口頭等其他形式的申請。競買申請時間:2021年10月25日08時30分至2021年11月22日16時30分。(以網上交易系統服務器時間為準,下同)(二)競買保證金。競買人在網上交易系統提交競買申請時,應選定一家銀行交納競買保證金,選定銀行后系統自動生成唯一的隨機競買保證金賬號,保證金交納銀行一經選定不能更改,競買人應謹慎選擇。競買人須按照出讓手冊的有關規定將競買保證金足額交入該賬號(競買保證金到賬時間以銀行信息系統入賬時間為準)。本次競買保證金的幣種為人民幣,不接受外幣。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22日16時30分。(三)競買資格確認。競買資格審核開始后,海南省礦業權交易中心和出讓人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競買申請文件審核。競買人提交競買申請時應充分考慮網上交易活動的競買資格審核時效,并進行審慎注意。競買人的競買申請文件審核通過,且競買保證金已按要求交納的,網上交易系統自動發放《競買資格確認書》,確認其獲得競買資格。獲得競買資格的競買人方能參與本次網上交易活動。競買資格審核時間:2021年11月23日08時30分至2021年11月24日17時00分。本次掛牌出讓設有底價,按照出價最高且不低于底價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一)采礦權存有不可預計的自然因素變化、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儲量估算不足等風險,競買人在參加競買前應認真了解相關情況,仔細閱讀相關資料,充分了解礦山開采涉及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土地使用、林地占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特殊要求,并到礦區現場實地踏勘,充分評估投資風險,在競得后須自行承擔風險所帶來的損失。(二)因法律法規和國家、省、縣的產業、環保等政策調整不能繼續采礦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經濟損失的,采礦權競得人應自行承擔風險,出讓人不承擔責任。(三)由于該礦區巖石放射性指標偏高,按照《建設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標準中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規定,本礦區的礦石適用于B類裝飾裝修材料。(四)由于該礦區儲量規模為大型,設計年產量為225萬m3,將向周邊市縣供應石料機制砂,為了更好的提供運輸條件,保護普通道路基礎設施,防止道路交通堵塞,采礦權競得人須在交通便利路段附近(如高速公路、國道等)建立大型加工區,并在礦區與加工區之間建設有利于保護環境的傳輸廊道或專用運輸道路。(五)為保障砂源供應,采礦權競得人須建設機制砂生產線,生產機制砂比例不低于開采資源總量的20%。(六)掛牌出讓成交后,涉及林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等有關事項,由采礦權競得人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并繳納相關費用;涉及道路使用、供水、供電等事宜,由采礦權競得人與相關權益人自行協調解決。(七)競得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盡快提交采礦登記申請報告、采礦權申請登記書、礦區范圍圖、工商營業執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方案、礦山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成交確定書、采礦權出讓合同、采礦權出讓收益繳清憑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材料到出讓人辦理采礦權登